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中心 >> 正文
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流程图
发布时间: 2007-7-8 9:47:48 新闻来源: [ 字号
大
中
小
]
文章浏览量
:
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流程图
企业申请
企业向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不受理
申请受理
受理部门审核企业申请资料,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书,对决定受理的企业收取费用。
受理
不合格
企业生产条件现场核查
受理部门在20日内组建核查组完成企业生产条件现场核查。
合格
不合格
产品抽样检验
核查组对现场核查合格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发证检验机构在15日内完成检验。
合格
资料汇总
受理部门在5日内将现场检查和发证检验合格企业申请材料汇总后交省质监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办公室(简称食品办),食品办核准企业缴费情况。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doc
作者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